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
更新时间:2016-07-25 13:21:4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
编辑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纠纷】
1. ×从事资格→合同无效→因果确定责任
2. ×主体资格→佣金返还,客户承担
3. 混码交易但按指令入市→客户承担
4. 下达指令不明 /结果异议→公司承担
5. 全权委托/未通知追加保证金/开仓透支→80%
6. 未通知结算结果,继续持仓|有规则→公司承担|未约定→80%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请广大考生学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要想获取更多内容,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摘要】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共组织5次,考试地点包括39个城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供各位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
编辑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7. 协商保留持仓,损失客户承担,穿仓公司承担
8. 非受托人→公司赔偿,非受托连带
9. 仓库×交货→仓库赔偿,期交所连带
10. 人民法院保全:会员资格费/席位 不得转让、不得停止使用
11. 债务人,法院不得冻结、划拨保证金/结算金 保证金由超出部分,且无相反证据,依法冻结
12. 债务人,不得冻结保证金/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请广大考生学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三:纠纷”,要想获取更多内容,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证基础知识:有关数字类和年份类知识点2024-01-25
- 2024年期货从业基础知识重点记忆法:否定词记忆2024-01-25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思维导图-基础知识(免费下载)2024-01-18
-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思维导图-法律法规(免费下载)2024-01-18
- 2022年7月期货资格从业考试资料2022-06-24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资料2022-06-17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2022-06-03
- 2022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2022-05-21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证基础知识重点2022-05-11
- 2022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汇总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