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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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号),现将我区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5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6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方式
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办法
201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3月22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上海东路40号1楼,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0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科65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具体征订考试用书及培训事宜请与自治区民政厅人事与老干部处联系。联系人:耿志新,联系电话:(0951)5915560。
附件: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民政厅
2013年2月6日
附件: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审核报名资格(在报名确认点完成)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只审核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在网上完成)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所附材料均须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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