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

更新时间:2017-06-15 15:23:0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2收藏16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以下内容分享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的相关

  【摘要】2017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以下内容分享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的相关知识点,具体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的知识点如下,希望对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

  一、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环球网校提供非涉税鉴证服务)

  1.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胜任受托涉税服务业务的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办。

  2.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确定后,项目负责人可以视情况变化对业务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实施

  1.税务师执行其他涉税服务,应当根据具体的项目类型,确定相应的执行依据。

  2.税务师执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应当编制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3.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及原则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一章导论知识点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供参加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学习。

  但下列情况除外:

  (1)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2)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及原则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一章导论知识点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及实施,供参加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学习。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