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

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7-11-30 10:41: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0收藏6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税务师考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

  1. 个别清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2.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经理、监事等其他管理人员)的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债务人的债务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解释】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编辑推荐:

  2017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全国各省2017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查分入口汇总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