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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第五章纳税人

更新时间:2019-02-14 10:39:2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7收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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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第五章纳税人”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备考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点: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开采海洋、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提示】进口应税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对出口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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