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09年注税(税法二)土地使用税复习资料二

2009年注税(税法二)土地使用税复习资料二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一、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二、纳税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三、适用税额

  实行分级幅度税额

  经省级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例题、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纳税

  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暂不缴纳税款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使用面积纳税

  D.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纳税

  答案:CD

  解析:选项A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选项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

  09年《税法一》邮电通信业营业税资料汇总

  09年《税法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资料汇总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招生简章 

  09年3月31日前注册税务师辅导任意科目五折优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