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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税《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及答案讲义一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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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择题(共4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

  A.行政违法行为的存在

  B.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C.行政管理事项的复杂性

  D.依法行政的需要

  【答案】B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

  A.行政许可权

  B.行政案件的审判权

  C.行政决策权

  D.行政司法权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职权的内容包括: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许可权;5.行政命令权;6.行政执行权;7.行政检查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处罚权;10.行政司法权。因为行政许可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司法权都属于行政职权,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属于行政职权。

  3、下列各选项中的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A.税务局作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乙省交通厅批准了某市交通局在其管辖范围内收取养路费的申请

  C.丙市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

  D.丁市政府经招标赋予某单位独家经营自来水供应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B项是上级对下级的内部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许可。

  C项不是行政许可,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第十二条的规定 ,选项D符合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政府经招标赋予某单位独家经营自来水供应,是行政许可中的特许。《行政许可法》第12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下列各项中,( )属于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立法主体。

  A.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C.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

  【参考答案】A

  【解析】具有规章制定权的立法主体有: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是行政立法主体,不能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但是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不是行政立法主体。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不同,不具有行政立法权。中央行政机关中,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只有国务院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

  5、关于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B.申请人必须是本人

  C.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D.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参考答案】B

  【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9条和32条的规定,本题的B项是错误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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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有关行政许可的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特征的正确表述是( )

  A.行政许可的吊销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修改的结果,适用于许可已经合法生效

  B.行政许可的撤销是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实质效力,该许可的形式要件缺损,适用于许可有瑕疵

  C.行政许可的注销是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不论该许可有无瑕疵,属于实体性行为

  D.行政许可的撤回是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适用于行政许可有瑕疵,属于程序性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撤销与注销的区别是:撤销与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相对应,该许可有瑕疵,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该许可有瑕疵或无瑕疵,注销属于程序性问题,是由于实质效力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的行为。所以B正确,C错误。

  行政许可的吊销是指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从事违法活动,依法需要吊销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吊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具备行政许可的条件,但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所以A、D也是错误的。

  7、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

  A.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B.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C.税务机关可以另定举行听证的时间

  D.视为行政处罚成立

  【参考答案】B

  【解析】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8、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

  A.视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确认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视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C.确认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变更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D.确认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被申请人不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37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这被称之为推定撤销制度。

  9、行政案件经复议由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A.复议机关

  B.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C.原告起诉时选择的机关

  D.复议机关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0、《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 )提出,海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A.口头或书面的形式;10个工作日

  B.书面形式;10个工作日

  C.口头或书面的形式;15个工作日

  D.书面形式;15个工作日

  【参考答案】B

  【解析】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海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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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根据规定,国务院的部门规章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 )。

  A.不得超过10000元

  B.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二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C.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D.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参考答案】D

  【解析】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第2条第2款对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幅度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12、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是( )。

  A.国务院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国务院部门规章 D.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参考答案】A

  【解析】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设定。所以只有A是正确的。

  13、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

  A.行政复议

  B.行政裁决

  C.行政仲裁

  D.行政调解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

  14、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的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一定期限内作出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B

  【解析】形成权是指依单方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本题中, ACD都属于形成权。B符合单方意思表示的特征,但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没有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不属于形成权的行使。所以B符合题意。

  15、赵某和钱某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每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赵、钱、孙三人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参与盈余分配,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属于合伙人,既然属于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民通意见》规定,书面合伙协议不是个人合伙成立的必要条件。所以A正确、B、D是错误的。合伙的债务,在各合伙人之间,依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承担;而在个人合伙与第三人之间,则由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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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甲乙二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在外地的儿子丙在12个月内不调回北京。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房屋出租给乙,甲乙二人的行为属于( )。

  A.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附期限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可能到来。本题中,甲的儿子可能在12个月内调回北京,也可能调不回来。所以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附延缓条件、附解除条件之分;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之分。附延缓条件是指关系法律效力发生的条件。附解除条件是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某种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本题中租赁合同是以甲的儿子12个月内不调回北京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所以是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只有B是正确的。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暂时不生效,除非发生所附条件。

  17、甲、乙各以20%、8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因物权的优先效力,所以物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18、用益物权是以( )为目的的定限物权。

  A.占有收益

  B.占有使用

  C.使用处分

  D.使用收益

  【参考答案】D

  【解析】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定限物权,属于不完全物权。

  19、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

  A.质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保证

  【参考答案】C

  【解析】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一般抵押权和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保证不属于担保物权,而是人的担保。

  20、以下合同转让中只需通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是( )。

  A.甲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

  B.甲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丙

  C.甲仅将其在合同中的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丙

  D.甲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丙

  【参考答案】A

  【解析】合同转让中只需通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是债权让与。本题中,A是债权让与;B是债务承担,C是债务承担;D是债的概括承受。所以,只有A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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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如果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 )。

  A.可以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B.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

  C.应当认定该合同生效

  D.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参考答案】D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22、根据规定,张某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导致王某丧失与其他主体订立合同的最佳时机,且损失50万元。则张某应承担( )。

  A.侵权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违约责任

  D.行政责任

  【参考答案】B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假借订立合同,实施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的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4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适用,而不能同时合并适用,选择权属于未违约的一方。如果双倍返还定金,才只能返还8万元;如果适用违约金,则可以得到6万元的违约金+返还的定金4万元=10万元。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此题的关键是不适用定金条款,不适用定金罚则,但是交付的定金还是要返还的。

  24、下列关于抵押物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B.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D.以债务人有权处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参考答案】D

  【解析】A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属于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B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C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D是正确的;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债务人有权处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属于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25、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仓单、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质权自( )起生效。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主管机关批准之日

  C.进行权利登记之日

  D.双方签字盖章

  【参考答案】A

  【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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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物权法》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参考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27、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转变前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

  A.承担有限责任

  B.承担无限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转变前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 )属于人合兼资合的公司。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参考答案】A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29、下列各项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首次出资额的表述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为10万元,首次出资2万元

  B.注册资本为20万元,首次出资3万元

  C.注册资本为6万元,首次出资3万元

  D.注册资本为50万元,首次出资8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首次出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是要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本题中,只有C项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B、D不符合第一个条件;A不符合第二个条件。

  30、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30日内   B.20日内

  C.15日内   D.60日内

  【参考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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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下列关于我国新《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仅适用于国有企业

  B.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法人

  C.适用所有类型的企业

  D.适用于合伙企业和合资企业

  【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新《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为所有类型的企业法人。

  32、《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在我国开始的破产程序,( )发生效力。

  A.对债务人管理的境内财产

  B.对债务人国外的财产

  C.对债务人管理的国外财产

  D.对债务人国内的财产和管理的国外财产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新破产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依法在我国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国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3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 )。

  A.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B.合同生效地法院管辖

  C.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诉讼的确定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适用于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双方可以在下面5个法院中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管辖,即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就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4、下列对犯罪构成的理解,错误的是( )。

  A.犯罪构成要件由刑法加以规定

  B.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的总和

  C.犯罪构成是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具体体现

  D.犯罪构成是刑事违法性的具体化

  【参考答案】D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对犯罪构成的理解,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所以,ABC是正确的,D是错误的。

  3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应当(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D.免除或者不予处罚

  【参考答案】A

  【解析】依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A。

  《行政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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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的犯罪形态是( )。

  A.吸收犯      B.牵连犯

  C.想象竞合犯    D.惯犯

  【参考答案】B

  【解析】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的犯罪形态是牵连犯。

  37、吴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1998年7月27日考验期满,其所在服刑的监狱于当日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7月29日,吴某因同监舍的郑某无故辱骂他而将郑某打聋了一只耳朵。对吴某的处理( )。

  A.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B.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以无期徒刑和伤害罪判决的刑罚数罪并罚

  D.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

  【参考答案】C

  【解析】《刑法》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本题中吴某的考验期已满,在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应减为无期。应以无期徒刑和伤害罪判决的刑罚数罪并罚。

  38、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发现其过去曾犯有贪污罪。对宋某的处理应当是( )。

  A.对贪污罪另行判决

  B.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C.采取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从重判处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参考答案】B

  【解析】依据《刑法》第77条第1款,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39、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邻居何某坠楼而死,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如果此事要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的话,那么在立案阶段应当查明的事项是( )。

  A.何某何时死亡的准确时间

  B.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的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虽有犯罪事实但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B项就足以断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C、D都不是立案所必须的,所以,本题只选B。

  4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 )。

  A.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

  B.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7日

  C.10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5日

  D.10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7日

  【参考答案】C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算起。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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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下列各项中,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内容的是( )

  A.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B.行政行为必须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C.行政职权的取得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D.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

  E.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的目的

  【答案】ACD

  【解析】A、C、D是行政合法性的要求,是正确的。BE两项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享有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和《组织法》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委托时,受托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也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行政权力的取得,也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主体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行政行为。不得违反法定的程序任意的做出行政行为。

  2.下列关于被授权组织法律地位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被授权的组织是行政主体,所以与行政机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B.被授权组织只有在行使被授职权时,才成为行政主体。

  C.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对其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D.被授权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E.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权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参考答案】BCE

  【解析】本题中,AD是错误的,被授权的组织只有在行使所授职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机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而在其他情况下,就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不同。被授权的组织可以是行政机构、企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并不要求一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如消协就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而单行法中有特别的规定,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只能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组织。 3、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 )。

  A.授予权益或课以义务

  B.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C.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D.变更法律事实

  E.变更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ABCE

  【解析】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种:1.赋予权益或课以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因此,D项变更法律事实是错误的。

  4、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

  A.建筑企业资质的认可

  B.产权登记

  C.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主体登记

  D.抵押登记

  E.出国护照的审批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中,房产部门的房地产登记、抵押登记这些都是行政机关对民事法律权利和法律关系的确认,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主体登记,属于行政确认类的登记事项。建筑企业资质的认可和出国护照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区别的关键标准是:相对人的权利形成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是行政确认,相对人的权利产生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时,则是行政许可。

  5、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B.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C.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D.《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是6个月

  E.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行政处罚管辖与适用、追究时效的规定。

  本题中,A项是错误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情形的和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所以A项的内容,既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也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B项是错误的,《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因走私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有实施走私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所以不要把期限弄混了。

  根据《行政处罚法》对地域管辖的规定,C项是正确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追究时效的规定,D项是正确的。

  E项是错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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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2年内没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

  B.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C.行政拘留的决定只能由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是相当于市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

  D.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E.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参考答案】BE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是6个月,而不是2年,因此A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四种: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所以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所以选项B正确。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行政拘留的决定只能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所以,C、D两项错误,E正确。

  注意:公安派出所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和罚款,罚款限于500元以下,税务所可以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千万不要与派出所的行政处罚权限弄混了

  7、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B.申请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口头的形式申请

  C.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

  D.申请人以口头形式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E.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参考答案】BCDE

  【解析】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20条的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所以,BCDE的说法是正确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口头的形式提出,因此A是错误的。

  8、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

  A.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

  B.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C.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适用依据错误的

  【参考答案】A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因此AB两种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C项的情形,属于应当作出撤销决定的情形。DE两种情形,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

  9、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的,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起诉

  B.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C.当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时,该企业只能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无权提起上诉

  E.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BE

  【解析】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行为不服的,以原行为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不作为不服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A是正确的。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所以,B是正确的。

  本题中,C、D两项是错误的。当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时,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E 是正确的。

  10、根据行政诉讼证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C.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不得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D.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E.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中A、C、E三项不正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不是开庭审理前提出。所以A是错误的。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所以,C项错误。E项也是错误的,因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被告要补充相关证据,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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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所以,BD正确。

  11、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行政诉讼的执行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

  B.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执行措施

  C.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D.如果一审法院认为行政诉讼执行的情况特殊,需要由二审法院执行的,可报请二审法院执行

  E.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

  【参考答案】AE

  【解析】本题中,AE两项是错误的。行政诉讼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有行政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80天。

  12、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为法定的不变期间

  B.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C.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D.诉讼时效经过以权利人不行使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

  E.诉讼时效届满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BCD

  【解析】AE两项是除斥期间的特征,即是除斥期间是法定的不变期间,除斥期间经过,权利本身消灭。而诉讼时效是可变的期间,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可能性;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意义的诉权。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权利为自愿权利,权利本身并不消灭。

  13、民法理论认为,物权( )。

  A.具有排他性和支配性

  B.应当是法定的

  C.变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D.变动应当遵循公信原则

  E.变动应当遵循公示原则

  【参考答案】ABDE

  【解析】物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和排他权;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要求物权应当是法定的包括物权的内容和种类法定,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物权在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变动时应当遵循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本题中,C项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因此不应选。故选A、B、D、E。

  14、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所有权和成员管理权复合而成的特别所有权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集所有权人、共有人、成员三重身份于一身

  D.业主大会不是诉讼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E.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共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参考答案】ABC

  【解析】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表现在:其一,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管理权;其二,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共有权及成员管理权的大小;其三,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和成员管理权三项权利复合而成的特别所有权,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集所有权人、共有人、成员三重身份于一身。

  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能力,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本题中,D、E是错误的。业主大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提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两个组织不是一个等级的,业主大会才是真正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团体,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大会下设的具体执行机构,它自己没有什么权力,都是业主大会的授权。

  15、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A.委托合同

  B.收养合同

  C.居间合同

  D.行纪合同

  E.旅游合同

  【参考答案】ACDE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本题中,B项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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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况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ABCD四种情况符合题意。

  【提示】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和后履行一方都享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享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符合合同法第68条的条件。

  17、关于损害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损害赔偿和违约金都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B.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是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

  C.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前提,而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D.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损害赔偿与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形式,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是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

  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前提,而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题中,ABCD都是正确的,E是错误的。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8、在留置权问题上,下列各项表述中( )是正确的。

  A.留置权是约定的担保物权

  B.商标权可以作为被留置的对象

  C.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

  D.留置权主要出现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中

  E.留置权人负有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参考答案】DE

  【解析】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依法律的规定产生,而不是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设定的。

  依据《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合同法》则规定了五种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即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和行纪合同。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等担保物权的共同属性。虽然《物权法》扩大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但是留置权主要存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说法并没有错,题中并没有绝对的说留置权只能存在于这三种合同中。

  《物权法》234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A、C两项的错误在于留置权既不是约定的担保物权,也不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而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B项的错误在于商标权不可以作为被留置的对象。A、B、C三项都不正确,因此均不应选。故选D、E。

  19、下列侵权责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

  A.产品责任

  B.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C.建筑物倒塌脱落致害责任

  D.环境污染致害责任

  E.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BDE

  【解析】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侵权、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另外,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包括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依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不得以其选任或监督无过错而主张免责。C项建筑物倒塌脱落致人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ABDE是正确的。

  【提示】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方法是举证责任的倒置。

  20、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

  A.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C.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BD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A、B、D是正确的。CE是错误的。C是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合伙人应承担的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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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代表

  C.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E.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参考答案】AC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中介机构管理人的情形是( )。

  A.执业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

  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出现解散、破产事由或者丧失承担执业责任风险的能力

  D.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E.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A、B、C、D都是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中介机构管理人的情形。E项是人民法院迳行决定更换个人管理人的情形。

  23、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无效的是( )。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C.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D.放弃债权的

  E.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参考答案】CE

  【解析】根据规定,破产程序中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本题中,C、E两项是无效行为,A、B、D三项属于可撤销行为。

  24、关于破产清偿顺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B.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欠缴的税款

  C.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普通债权

  D.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参考答案】BC

  【解析】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A、D、E是正确的,B、C是错误的。

  25、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A.债权人

  B.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C.债务人

  D.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E.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二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参考答案】CD

  【解析】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26、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有关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犯罪行为的一般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之日起计算

  B.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C.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继续计算

  D.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追诉时效中断

  【参考答案】ABD

  【解析】犯罪行为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有两种情况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可以适当延长:(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和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归于无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

  本题中,CE两项是错误的,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而不是“继续”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追诉时效延长而不是中断,中断意味着追诉时效重新计算。

  2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 )。

  A.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犯罪的时候虽满18周岁但不满20周岁的人

  D.犯罪的时候醉酒的人

  E.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参考答案】AE

  【解析】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故选AE。

  28、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构成累犯的是( )。

  A.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

  B.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8年又犯分裂国家罪

  C.丙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自假释开始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E.戊犯偷税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6年又犯逃避追缴欠税罪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中,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是一般累犯。乙符合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是特别累犯。丙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丙不是累犯,原因是前罪是过失犯罪。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自假释开始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丁是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限届满才算刑罚执行完毕,7年中有4年是假释考验期限,也就是说丁在刑罚执行完毕的第3年又犯诈骗罪。所以丁是累犯。戊犯偷税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6年又犯逃避追缴欠税罪,不是累犯,原因是后罪的发生已经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第6年,过了5年的期限。

  29、陈某因涉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继而被依法逮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陈某的逮捕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

  D.对陈某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E.由公安机关提起公诉

  【参考答案】A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本案中,涉税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3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 )。

  A.辩护人    B.检察人员

  C.被害人    D.被告人

  E.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ACDE

  【解析】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外的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故排除B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项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其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本题中,D、E两项是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的不同称谓。故选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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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根据某地级市运输集团公司原职工举报,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集团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该集团公司在2006年1至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集团公司补缴所偷税款,合计3092万元,并加收相应滞纳金。此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罚款.合计1550万元(其中对偷税拟处罚1546万元)。该集团公司对偷税部分的处罚告知有不同意见。根据该集团公司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集团公司偷税行为罚款1546万元。该集团公司对该偷税处罚不服,向市地税局申请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集团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1.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地税局稽查局( )。

  A.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与当事人何时提出听证要求没有关系

  B.送达《听证通知书》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C.对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有权决定终止听证

  D.指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是参与稽查案件的调查人员

  E.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15日内举行听证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一般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当事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听政权利后的3日内提出听证的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

  税务机关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所以B项是正确的。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案调查人员有此情形的,不影响听证的进行。所以C错。

  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所以选项D错误。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十五日内举行听证,而不是“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15日内”,所以E错。

  2.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若该集团公司( ),则市地税局稽查局不组织听证并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成立。

  A.违法事实清楚

  B.违法证据确凿

  C.放弃听证权利

  D.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

  E.提出反驳意见

  【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进行。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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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听证过程中,若( )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有权终止听证。

  A.该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B.该集团公司的代理人

  C.本案调查人员

  D.本案调查人员的委托代理人

  E.证人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终止。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前款规定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

  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 )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A.原告集团公司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原告集团公司法人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

  C.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被撤销

  D.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

  E.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缺席判决。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选项E导致诉讼终结。选项BC导致诉讼中止。

  5.若市地税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该集团公司对处罚不服,以市地税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地税局不作为也不服,以市地税局为被告起诉。从被告确定的角度看,上述起诉的效果是( )。

  A.两个起诉均不成立

  B.对稽查局的起诉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不成立

  C.对稽查局的起诉不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成立

  D.两个起诉均成立

  E.两个起诉是否成立,法律没有规定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的确定。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原行为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单从被告的角度说,两个起诉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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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年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担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担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第二年的6月1日)届至时不能还款。原告发现该土地上房地产公司设定了另外一个未登记的抵押后,为避免抵押实现受阻,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不同意,引发诉讼。人民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超过答辩期、举证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1、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中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E、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合法行为,所以是民事法律行为,故选D。

  2、投资公司的担保属于( )。

  A、无效的担保行为

  B、债的担保行为

  C、物的担保行为

  D、人的担保行为

  E、反担保

  答案:BD

  解析:投资公司的担保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是唯一一种人的担保形式,是债的担保种类当中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依法获准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 )。

  A.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B.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C.应当认定抵押有效

  D.应当认定抵押待生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以依法获准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本题可根据“可以”和“应当”直接选出答案。

  4、房地产公司背着银行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属于( )行为。

  A、违约

  B、侵权

  C、无效民事行为

  D、不产生抵押效力的

  E、产生抵押效力的

  答案:CD

  解析:《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房地产公司背着银行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对于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就不能产生抵押效力。

  5、对被告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人民法院( )。

  A、应当准许

  B、可以准许也可以不准许

  C、应当制作判决书予以驳回

  D、可以不同意,因为被告的申请违反举证时限的要求

  E、应当驳回,因为被告没有权利要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答案: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所以D是正确的,可以不同意,因为被告的申请违反举证实现要求,A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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