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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税《税法二》辅导:城镇土地使用税(2)

更新时间:2010-04-06 11:08: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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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最低税额标准有下限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没有上限。)

  土地使用税规定幅度税额主要考虑到我国各地区存在着悬殊的土地级差收益,同一地区内不同地段的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把土地使用税税额定为幅度税额,拉开档次,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定为20倍。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1.纳税人实际占用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与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以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例:某市一商场坐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6000 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坐落在市区三等地段,共占地4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2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 米。当地规定托儿所占地面积免税)

  解: ( 1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 6000×4 = 24000 (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 4000×2 = 8000 (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 1000×1 = 1000 (元)

  (4)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5)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 24000 + 8000 + 1000 = 33000 (元)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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