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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破产法律制度(6)

更新时间:2010-05-18 09:48: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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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债权人会议研究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例题】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BC

  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5、债权人会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时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经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例题】某公司进行破产程序,现召开债权人会议,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召开会议

  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C、对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应当再次表决,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CD

  6、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9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

  提示: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例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超过9人,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本题正确答案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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