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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讲义:刑法(16)

更新时间:2010-06-08 10:22:0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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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抗税罪

  一、抗税罪的构成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本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将应缴税款非法占为己有。

  (三)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只有同时具备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和拒不缴纳税款两个方面才构成抗税行为。这里抗税罪没有数额和比例的规定。

  (四)客体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二、抗税罪的量刑

  1、犯抗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如果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 ,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3、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依法处罚。

  4、在对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所逃避的税款。

  第十一节 逃避追缴欠税款罪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

  (一)主体

  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须出自故意,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纳税款的目的。

  (三)客观方面

  欠缴税款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欠税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

  2、行为人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实施了转移或隐藏财产的行为;

  3、行为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

  4、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的数额必须在1万元以上。

  (四)客体

  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量刑

  1、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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