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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二节

更新时间:2019-12-09 14:22:4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1收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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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统计师考试正在备考初期,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二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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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八章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第二节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检查人员

知识点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

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设立的专门办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事项的内设机构。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工作,检查各地方、各部门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知识点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

统计执法检查员是指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任命或批准的从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

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统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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