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师 > 统计师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三节

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三节

更新时间:2019-12-09 14:23:2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1收藏4

统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统计师考试正在备考初期,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三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点击查看: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知识点汇总

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八章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第三节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

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类:

1.统计调查对象

2.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

3.涉外调查机构

一、统计调查对象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检查各地方、各部门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提示:2020年统计师考试已开始备考,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来获取2020年各地统计师考试报名开始时间的短信提示,此服务免费,请及时预约。

环球网校统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整理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八章第三节,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统计师资格查询

统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统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