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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随技术级别提升 深圳试点公务员改革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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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领导不再是唯一目标 将有多渠道晋升机制 
   大胆创新的深圳,即将改革现行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据悉,公务员今后将有多渠道晋升机会,而职位分类有利于打破“唯官是贵”。这将意味着深圳将率先成为在全国首个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试点城市,这是国家对深圳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又一肯定,并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
   据深圳市人事局透露,此次改革,深圳将按职位性质把全市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打破“唯官是贵”的单一职业发展模式。深圳将率先在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上试点工作,现已得到国家公务员局的批复。
   据介绍,由于没有一整套符合各职位类别特点的公务员制度,现行的公务员治理效能大打折扣。如在招考录用时,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职位体系和规范,录用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往往根据需要临时确定。若资格设定过于具体,有“量身定做”之嫌,会引发公众质疑招考缺乏公正;若统一要求,则只能设定基本和一般性的资格条件,又无法满足用人单位千差万别的专业性和个性化需求。
   在职务设置上,现行的公务员治理体系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系列,两者之间界限不明显,承担责任不同,待遇基本一样,实际上是按级别治理,而不是按类别、按职位治理。在公务员晋升时,主管部门能监督的也只是某一级别的职数和基本资格条件,导致过分倚重资历。
   长期以来,中国内地公务员主要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在这种制度下,公务员队伍具有稳定性,但其弊端是治理缺乏弹性,人员能进不能出,激励和约束都不足。
   据悉,国家公务员局批复同意在深圳行政机关中开展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试点。同时,在批复中要求深圳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先对全市公务员岗位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评价,结合不同类公务员的管理特点,研究职位分类设置的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待相关意见成熟后,再组织对全市公务员岗位的具体分类工作,并研究考录、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等各项管理办法。
   这次改革将按职位性质把全市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这样,公务员的晋升渠道除了科长、处长等行政级别外,还有专业技术级别的提高,相应的待遇也随技术级别的提高而改变,这就打破以往“唯官是贵”的单一职业发展模式。
   据悉,深圳将分别设计与职类特点相适应的职业发展通道和薪酬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体系,计划用3年的时间完成人员归类、制度运行和调整完善工作。目前,深圳市人事局正加紧推进这项工作,准备在年底前将改革总体方案和制度框架上报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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