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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如东县财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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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财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其他条件:熟悉ORACLE、SYBASE、MS SQL、WEBLOGIC、MQ等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知识,至少掌握一种编程语言,能对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进行配置和管理。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 5日 ― 6日,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二)报名地点:如东县人事局五楼会议室。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三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及考务费,办理报名手续。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考本岗位后不得兼报其他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不得开考。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在2009年3月7日下午5:00前重新填报其它岗位,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4.报考者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5.事业单位聘用制、租赁人员和民营非企业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本简章的各项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县人事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经复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条件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和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09年3月15日上午,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相应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同分,则优先确定熟悉财政、财务业务、有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所有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纪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亚红 联系电话:845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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