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辅导:物业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物业管理师辅导: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1、 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国务院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 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权力的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3、 业主大会有权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4、 业主大会的召开是否有效,必须符合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业主的条件。
5、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如:修改业主管理规约,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等重大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6、 经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补充修改内容)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印发《暂行规定》等的通知
?2009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网上远程辅导招生简章!
?老师辅导视频授课24小时不限时限地学习!
上一篇:物业管理师辅导:装修管理
下一篇:物业管理师辅导:物业管理知识
最新资讯
- 《物业管理实务》教材知识点:招标投标的策划与实施2016-07-27
- 《物业管理实务》教材知识点:招标投标的内容与形式2016-07-27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教材知识点: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2016-07-27
- 《物业管理实务》教材知识点: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2016-07-27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教材知识点:概述2016-07-27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教材知识点:市场失灵2016-07-26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教材知识点:成本理论2016-07-26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教材知识点:生产理论2016-07-26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教材知识点:弹性理论2016-07-26
- 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教材知识点:第一章1201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