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师 > 招标师行业动态 > 海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出台过程

海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出台过程

更新时间:2010-12-08 09:04:0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南海网12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振东)《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已于2010年12月1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符史山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条例是海口目前唯一一部通过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才表决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招标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亟需法规规范

  据了解,2006年3月,海口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制定并实施的《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对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海口招标投标市场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海口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日益增多,招标投标工作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符史山介绍,主要表现一是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二是评标过程不规范,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三是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必要在国家招标投标法的基本框架下,在市政府2006年3月颁布实施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经海口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符史山介绍,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的要求,市住建局、发改委和法制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杭州、福州、深圳等地考察招标投标的立法情况,对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以及部分招标人、投标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有关部门、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办公厅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刊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论证会,就条例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

  今年8月25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的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是否允许采用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等问题进一步听取意见和论证,提出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

  2010年11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

  强化法律责任确保公平公正

  在谈到制定本法规的基本思路时符史山表示,制定本法规的基本思路一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行资格审核和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明确串标和围标行为的认定,遏制招标投标活动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二是明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对招标方案的审批、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投诉处理等作出规定。三是根据海口的实际,对国家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投标的程序作进一步的细化,规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流程,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对招标人未履行招标方案审批手续、随意更改招标公告内容、擅自终止招标、未按规定确定中标人等行为设定法律责任,对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行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疏于监管等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招标师资格查询

招标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招标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招标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