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三级复习指导(4)
三、专利权
国家依法授予 专利申请人 在一定期限内 对其发明创造 享有的 独占权利
它往往是通过 国家专利机关 颁发的 专利证书 加以确认的
专利的 所有人、持有人,统称为 专利权人
主体、客体、内容、取得
(一)专利权的主体
依法享有 提出专利申请、取得专利权 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有:职务发明人、非职务发明人、共同发明人、合法继受人、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及其他组织
1、职务发明人
(1)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设计人 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是 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条件 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的 专利 申请权、实施权:归属于 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
(3)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属于 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
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 归 国家所有、由该单位 持有
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 归 该单位 所有
(4)发明人、设计人 本人 只是享有 接受奖励权、署名权
(5)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都属于 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 做出的
本职工作:职务范围、工作职责范围。非 单位的业务范围、个人所学 专业的业务范围
2)履行 本单位交付的任务 所作的
3)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 在原单位承担的 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 有关的
4)主要是 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所完成的
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本单位的 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 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等
“主要是”:包含两层意思,
发明创造 所需要的物资条件的 多数、或主要 部分,是取自 本单位
本单位的物资条件 对发明创造的完成 起了 主要作用
2、非职务发明人
(1)非职务发明创造:一般是指 在工作时间以外 自由完成的 发明创造
退职退休、调动工作 1年后 做出的 发明创造
(2)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归 申请的 发明人或设计人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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