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6日-23日
关于做好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物业管理师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14:00-16:30 |
物业经营管理 |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下午14:00-16:30 |
物业管理实务 |
$lesson$ 二、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9:00—8月23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县(市)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昌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3日—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资格审查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物业管理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均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相应复印件一份)。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7日17:00。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批复为准。
完成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10月18日9:00—22日17:00,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按照《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合格标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其它事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为客观题试卷,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个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
二 ○ 一 ○ 年 八 月 四 日
更多内容访问>> 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 物业管理师课程试听 物业管理师考试论坛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大纲及教材补充修改通知
·2010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网上远程辅导招生简章!
·老师辅导视频授课24小时不限时限地学习!
最新资讯
- 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2017-05-10
- 辽宁2016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2016-08-02
- 江苏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2016-08-02
- 安徽2016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是什么时候?2016-08-02
- 山西2016年物业管理师什么时候报名?2016-08-02
- 河北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2016-08-02
- 湖北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2016-07-22
- 山东2016年物业管理师什么时候报名?2016-07-22
- 福建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快报名了吗?2016-07-22
- 浙江2016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201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