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师 > 招标师备考资料 > 2011招标师备考:《招标投标法》

2011招标师备考:《招标投标法》

更新时间:2011-04-15 09:05:3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招标投标法》$lesson$

  (一)立法目的

  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2、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3、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但并不包括实行“一国两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2、主体范围

  第一类是国内各类主体,既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等国家机关,也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同时还包括允许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民个人;第二类是在我国境内的各类外国主体,即外国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等。

  3、例外情形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三)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主体)

  3、公正原则(程序)

  4、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介绍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内容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2010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招标师频道    招标师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招标师资格查询

招标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招标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招标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