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预算管理
更新时间:2013-01-21 09:52:47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知识点讲解:预算管理的职权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利比较
【注意】①对于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
②对于与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
③对于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利比较
【注意】区别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权利(人大常委会为常设机构)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2012年会计证成绩查询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最新资讯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费用2019-01-02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决算监督2018-12-29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算法律制度2018-12-27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营业外收支2018-12-20
- 会计从业资格《电算化》知识点:单元格的引用2018-12-19
- 会计从业资格《电算化》知识点:数据透视表的插入2018-12-19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决算2018-12-18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所得税2018-12-03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利润分配2018-12-03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算组织程序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