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规划师 > 理财规划师备考资料 >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有效要件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有效要件

更新时间:2013-12-03 20:44: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理财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有效要件

  2、遗嘱的有效要件:

  ⑴实质要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v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vi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⑵形式要件:

  ?遗嘱的形式:遗嘱应当采取下列五种形式之一: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对此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A、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B、在这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

  C、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不得作见证人的有:

  A、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B、继承人、受遗赠人; C、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某种法律关系而基于此种法律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受有利益时其也会随之受有利益。例如丈夫和妻子基于夫妻关系,丈夫取得财产妻子也受有相应的利益。

?2014年理财规划师代报名入口 2013年下半年成绩查询入口

?理财规划师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 在线模考

更多信息敬请访问:理财规划师频道  交流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理财规划师资格查询

理财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理财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理财规划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