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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辅导:统计行政诉讼原则

更新时间:2013-12-23 13:43:1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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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辅导:统计行政诉讼原则

  2014年统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统计师考试考生提高备考效果,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初级统计师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统计行政诉讼的原则

  由人民法院主持的统计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三)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

  (四) 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五) 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六) 辩论的原则

  (七)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八) 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统计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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