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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五级考试重点整理:文书基础及文书拟写与处理(3)

更新时间:2013-03-14 01:16: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秘书五级重点知识:文书基础及文书拟写与处理

  1. 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标识在版面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格。如同时要标明保密期限,之间要用★隔开。如“机 密★15年”

  2. 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分为“特 急”和“急 件”两种。同样两字之间要空一格。

  3.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年份和序号组成。其年份、序号要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符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5. 签发人:是最后审定公文文稿签字印发的行文机关负责人。上行文才要签发人,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事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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