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更新时间:2013-04-23 09:58: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本文是介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的重点讲义。希望通过本文能对您复习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有所帮助,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的重点!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思考题】

  1.什么是会计凭证的传递?

  2.什么是会计凭证的保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要求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其保管要求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

  (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所复制的会计凭证名称、张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六)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免试71日开始

 

>>>报考指南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