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三级理财规划师考试考点:流转税类
更新时间:2013-06-13 19: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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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大家提供2013年11月理财规划师考试考点系列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之用,详见下文
流转税:营业税 增值税 消费税
(一)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率为5%;
娱乐业执行20%的税率。
(1)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对从事人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纲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适用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其税率有两档,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50-200元。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征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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