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基础知识(初级)考试大纲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经济学基础
一、社会经济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过程,是否掌握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和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物质资料生产和基本经济规律
物质资料生产及其必备的基本要素,社会生产关系及其主要类型,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过程,以及社会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及其类型。
(二)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和演化
人类社会经济制度演变的原因和所经历的主要阶段。
(三)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
自然经济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商品经济产生的基本条件,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过程。
(四)市场与市场体系
市场与市场体系的基本概念,市场体系所具有的基本功能。
(五)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
(六)资源配置方式与经济体制
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必要性,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
二、商品经济的基市原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商品的基本属性和本质,货币形成的过程、职能、特征及其流通规律,是否掌握价值规律的内容、表现形式,以及是否具有运用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分析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基本作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商品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
商品的基本属性,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商品价值量的概念及其决定因素。
(二)货币的产生和职能
货币产生的过程,货币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货币流通的基本规律。
(三)价值规律及其作用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中的主要作用。
三、资市主义的发展历程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和必然趋势,是否理解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基本经济特征,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客观必然性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
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和市场机制,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的过程。
(二)垄断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垄断资本、金融寡头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及其主要形式。(三)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变化及其实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趋势。(四)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途径。四、社会主义的市质及其初级阶段的基市经济制度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根本任务和目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二)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理论及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饰制及其运行基础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必然性,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特征及其选择确定的方式,是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含义、结构类型及其运行的微观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知识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模式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和特征。
(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模式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模式。
(三)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社会主义市场规则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的中介组织。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社会主义企业和企业制度,社会主义企业的类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六、社会主义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考试目的
。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和特点,是否掌握产业结构的划分方法和影响因素,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国民收人分配的含义和方式,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内涵、战略和指导思想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再生产
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实质,社会主义再生产的特点。
(二)社会主义的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的内涵及其分类方法,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
国民收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四)社会主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经济增长方式及其转变,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战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必要性,是否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主要方法,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其综合协调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与宏观经济调控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方式和手段
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式,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三)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其综合协调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综合协调。
八、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经济全球化及其发展趋势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与机遇,是否掌握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实行开放型经济的意义,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分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涉外经济管理的现实意义和基本原则的能力。考试内容(一)经济全球化及其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的概念,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和各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与机遇
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与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开放型经济
开放型经济的基本含义,我国实行开放型经济的现实意义。
(四)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涉外经济管理
我国加强涉外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对涉外经济进行管理的现实意义。
(五)我国涉外经济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我国在制定涉外经济发展战略和进行涉外经济管理时应坚持的主要原则。
第二部分
财
政
九、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公共物品的基本含义、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职能,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知识分析一些基本财政活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
公共物品及其特征,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
(二)公共财政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公共财政的基本含义,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三)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十、财政支出
。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财政支出的主要分类方法和影响财政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否掌握财政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的特点和功能,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知识分析一些财政支出活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支出及其分类
如何理解财政支出数据,财政支出分类方法,中国的政府支出分类。
(二)影响财政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
经济发展因素,政治因素,经济体制制度因素,社会因素。
(三)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含义与特点,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功能比较。
十一、财政收入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分类方法的内容,是否掌握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指标和标准、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否掌握政府债务收入的特点、政府债务的经济影响和衡量政府债务规模的指标,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财政收入形式、分类和计算债务规模指标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政收入形式与分类
财政收入的含义,财政收入的形式、财政收入的分类,包括按财政收入来源和性质、经济部门、取得收人依据、取得收入稳定程度、财政收入价值构成、财政收入管理权限对财政收入进行分类的主要内容。
(二)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因素
财政收入规模的衡量指标,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因素,财政收人规模的确定。
(三)政府债务收入
政府债务收人的含义和特征,政府债务的经济影响,政府债务收人规模的衡量指标。
十二、税收基市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税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税制的各项构成要素及其主要内容,是否掌握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和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主要特点,是否掌握几个主要税种的税制内容,是否掌握“十二五”时期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知识分析有关税收活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税收的基本含义,税收的基本特征。
(二)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内容,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零税率和负税率的基本含义。
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按计税依据、按税收管理权限、按税负能否转嫁、按征税机关分类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三)流转税类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增值税,消费税。
(四)所得税类
所得税的主要特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五)财产税类
财产税的特点,车船税。
(六)“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
“十二五”时期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十三、政府预算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政府预算的含义、职能、原则和分类,是否掌握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调整与决算的内容,是否掌握部门预算的含义、主要内容及其编制方法,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基本理论知识分析一些基本的政府预算活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政府预算职能
政府预算的含义,政府预算的职能,政府预算的原则,政府预算的分类。
(二)我国政府预算周期
政府预算周期的含义,我国政府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环节的主要内容。
(三)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的含义,部门预算的主要内容,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编制部门预算的意义。
第三部分
货币与金融
十四、货币制度与货币发行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有关货币的基本知识,包括货币的本质、形态的演变,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发展演变与类型,我国货币制度的特点,以及是否具有分析有关货币问题和现象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货币的本质与货币形态的演变
货币的本质,货币形态的演变,尤其是现代信用货币、电子货币。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货币制度的概念,货币制度的各构成要素,货币制度从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到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的演变过程,我国的货币制度。
(三)货币发行
货币层次,货币供给机制。
十五、信用与金融中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信用关系的形成及其本质、信用的主要形式,金融中介的定义与主要类型,我国金融中介体系的现状等内容,以及是否具有对信用活动、金融中介运作等作出解释和判断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信用的内涵与类型
信用的定义、存在的前提及本质特征,信用的作用,信用的形式,征信的定义和功能。
(二)金融中介
金融中介的定义、主要类型,中央银行、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等主要金融机构的定义、职能、区别和联系。
(三)我国金融中介体系
我国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我国当前金融中介体系的基本情况。
十六、金融休系与金融市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金融体系、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种类,以及是否具有对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变化和走势作出基本判断的能力并操作简单的金融工具。
考试内容
(一)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的定义,构成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要素。
(二)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的定义和基本功能,构成金融市场的基本要素,金融市场的分类。
(三)金融工具与利率
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特征、分类,短期金融工具和长期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种类,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种类,利率的定义、计算方法,利率的种类,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利息的本质和作用。
十七、汇率与国际收支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有关汇率与国际收支的基本知识,包
括汇率的类型、标价与报价、影响因素、决定理论,国际收支的
平衡与失衡、调节方法等,以及是否具有解释和分析有关国际金
融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外汇与汇率
外汇的概念和分类,国际货币的概念与条件,汇率的定义,
汇率的标价方法和报价方法,影响汇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汇率决
定理论(购买力平价和利率平价)。
(二)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的概念,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构成,国际收支差额,
国际收支调节。
第四部分
统 计
十八、统计与统计数据
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统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包括统计、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学、统计指标的含义等,是否掌握统计数据及其计量尺度、统计数据的分类,以及是否具有对具体统计数据、统计指标进行分类的能力。考试内容统计的含义统计的含义,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学的含义。统计数据的计量尺度定类尺度,定序尺度,定距尺度,定比尺度。统计数据的类型统计数据的不同类型。统计指标及其类型统计指标的含义,统计指标的分类。
十九、统计调查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统计调查的概念和作用、种类,是否掌握各种统计调查方式的特点和应用场合、抽样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各种抽样方法,是否掌握搜集第二手数据的方法,是否掌握统计数据的误差来源、对统计数据的质量要求,以及是否具有采用适当种类、方式和方法开展统计调查的能力。
考试内容
.
(一)统计调查的概念与种类
统计调查的概念和作用,统计调查的种类。
(二)统计调查的方式
统计报表、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的含义、特点和应用场合,抽样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抽样方法简介。
(三)统计数据搜集的方法
第一手统计数据的搜集方法:包括直接观察法、报告法、采访法、登记法、电话访问法、网络调查法和试验设计法的概念、特点和主要应用,第二手统计数据的来源以及使用时须注意的问题。
’
(四)统计数据的质量
统计数据的误差、误差的来源,登记性误差和代表性误差的含义、区别,统计数据的质量要求及检查。
二十、统计数据的整理与显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数据整理在整个统计分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掌握统计数据的整理和显示方法,是否掌握统计表的基本结构和设计要求并能够合理运用统计表来显示数据,以及是否具有对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和显示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品质数据的整理与显示
适用于分类数据的整理与显示方法,频数与频数分布的含义,比例、百分比和比率的计算方法,分类数据频数分布表的编制方法,条形图的作用、特点和绘制方法,圆形图的作用、特点和绘制方法。..
适用于顺序数据的整理与显示方法,累积频数和累积百分比的计算方法,顺序数据累积频数分布表的编制方法。
(二)数值型数据的整理与显示
适用于数值型数据的整理与显示方法,数据的分组的含义和作用,数据分组的方法,上限、下限、组距、组中值的含义,组中值的作用和计算方法,数据分组的具体步骤,根据原始数据进行适当的分组并编制频数分布表,直方图和折线图的绘制方法,直方图和条形图的区别。
(三)统计表
统计表的作用,统计表的基本构成,统计表的设计要求,能够合理地设计和使用统计表。
二十一、数据特征的测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数据特征测度的意义,是否了解数据的特征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描述,是否理解集中趋势和离散程度的含义并能够熟练掌握集中趋势和离散程度各测度值的计算方法、不同方法的特点和应用场合,以及是否具有采用适当方法对不同数据特征进行测度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集中趋势的测度
众数的含义、计算方法、特点和应用范围,中位数的含义、计算方法、特点和应用范围,算术平均数的含义、特点、应用范围,算术平均数在统计中的重要地位,简单算术平均数和加权算术平均数的计算方法,几何平均数的含义,简单几何平均数的计算方法和主要用途。
(二)离散程度的测度
数据离散程度的含义,测度数据离散程度在描述数据特征中的作用,极差的含义和计算方法,标准差和方差的含义、计算方法和应用,离散系数的含义、作用、计算方法和具体应用。
第五部分
会 计
二十二、会计基本概念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会计的概念、会计的基本特征、会计的对象及分类,是否掌握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是否具有对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前提和会计基础进行区分的能力。
考试内容会计概述会计的概念及其特征,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二)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的四个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的概念及具体含义。(三)会计基础和会计确认计量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会计确认计量的原则。(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的八项要求: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的概念及具体含义。
二十三、会计核算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了解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是否掌握会计的基本要素、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原则,是否理解会计科目的概念、会计的分类,是否掌握会计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以及是否具有区分会计要素和会计分类以及运用财产清查的方法和程序的能力。
.
考试内容
(一)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会计的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会计科目的概念和分类,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二)会计等式与复式记账
会计等式的含义,复式记账法的概念和特点,借贷记账法的概念、记账符号、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会计分录的概念及其作用,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三)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的概念和作用,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填制要求,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填制要求。
(四)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的分类,会计账簿的登记规则,对账的方法。
(五)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的意义,财产清查的方法,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二十四、财务会计报告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内容及主要会计报表的作用,是否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以及是否具有将会计科目余额准确填入会计报表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及分类。
(二)会计报表
三种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作用和反映内容。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六部分
法 律
二十五、法的一般原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法的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法的一般原理,以及是否具有运用法的一般原理分析和解决在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法律规则逻辑构成的内容,法律规则的分类。
(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法的制定的概念,我国的立法程序,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概念和分类。
(四)法的功能和效力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体现,法的效力类型,法的溯及力的概念。
二十六、中国的法律休系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中国的基本法律体系,是否知道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和之间的区别,以及是否具有运用上述法律知识处理和解决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的概念。(二)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刑法等部门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地位。二十七、行政法基础知识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行政法的基础知识,是否能够理解行政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具有运用行政法律知识解决经济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二)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法律特征。
(三)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立法的概念和主体,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点,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种类。
(四)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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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民法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民法的基础知识,是否能够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以及是否具有运用民法基本原理对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民法问题进行分析并运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和解决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二)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的种类,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内容,监护的设定,监护人的职责,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法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合伙的法律特征。
(三)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种类,代理的终止原因。
(五)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义务的概念和分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六)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十九、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仲裁法的基础知识,以及是否具有运用程序法基础知识解决经济和行政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
(二)行政诉讼法基础知识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仲裁法基础知识
仲裁法的一般原则,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生效要件,仲裁协议的无效及其确定,仲裁的申请和受理条件及程序,仲裁庭组成的方式,仲裁开庭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法院对仲裁的协助与监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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