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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水路运输》辅导:推(拖)船与驳船工作的配合

更新时间:2013-09-11 13:54: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水路运输》辅导:推(拖)船与驳船工作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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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拖)船与驳船工作的配合

  顶推(拖带)船队是由推(拖)船与驳船组合成的一个整体,共同完成运输活动的一种运行组织方式。推(拖)船与驳船的工作配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拖)船的牵引力与驳船队阻力的结合,二是推(拖)船与驳船队作业时间上的配合。本部分主要讨论推(拖)船与驳船作业时间上的配合。

  (一)推(拖)船与驳船工作配合的类型

  推(拖)船与驳船作业时间的配合,在不同的运行组织方式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考虑船舶运行生产周期的规律性,推(拖)船与驳船在航次两个端点港的配合方式有三种基本类型:单航次配合、往返航次配合和固定配合。

  1.单航次配合

  单航次配合是指推(拖)船每个单航次更换推(拖)一个新驳船队。

  一般适用货源充足、发运均衡、批量大、发船间隔小、运距短、周转快、推(拖)船与驳船在港作业时间相差悬殊的航线上。

  2.往返航次配合

  往返航次配合是指推(拖)船每个往返航次更换推(拖)一个新驳船队。

  一般适用于单程货源或有一端点港装卸效率特别高、推(拖)船船与驳船在港作业时间相近的航线上。煤炭等大宗货物单程运输的专线上采用往返航次配合较多。

  3.固定配合

  固定配合是指推(拖)船与驳船长期固定,不进行更换。

  适用于特种货源、货运量小、发船间隔大、运距长、港口装卸效率高、推(拖)船与驳船队作业时间相近的航线。一般石油等特种货物运输航线和中小航运企业采用较多.

  (二)推(拖)船与驳船配合时间的计算

  对定期推(拖)船运行组织要使推(拖)船与驳船工作协调,时间上配合,有节奏的均衡生产,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航线发船间隔为昼夜整数或非整数部分是昼夜24小时的约数。计算公式为:

  t间/24=n

  24/t非间=n

  2.推(拖)船与驳船队的往返航次时间应为航线发船间隔时间的整倍数。计算公式为:

  T往返/t间=n

  T′往返/t间=n

  3. 驳船队在港停泊时间应为推(拖)船在港停泊时间,或者再加上若干倍发船时间。计算公式为:

  t′始=t始+a始t间

  t′终=t终+a终t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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