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秘书四级考试基础知识十六
更新时间:2014-06-11 22:48:23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2014年秘书四级考试基础知识十六
特别推荐:2014年秘书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1、劳动合同特征:
①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②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③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力;
④劳动合同是要式、有偿合同。
2、劳动合同内容:
①劳动合同的期限
②工作内容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④劳动报酬
⑤劳动纪律
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无固定、完成一定工作。
试用期最长不得走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变更:
①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根据市场情况变化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②企业严重亏损或因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按照原约定条件履行合同的;
③劳动者因健康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工伤,不能从事工作;②不能胜任工作;③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严重困难。
5、下列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①患职业病或工伤;②患病或负伤医疗期内;③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编辑推荐:
2014年上半年各地秘书资格成绩查询入口 2014年下半年各地秘书资格报名时间
最新资讯
- 2016年秘书资格四级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复习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四级管理零用现金复习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的作用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的发展趋势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机构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原则与要求2016-08-05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的特点2016-08-04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工作的内容2016-08-04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的分类2016-08-04
- 2016年秘书资格三级知识点:秘书的含义201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