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规划师 > 理财规划师备考资料 > 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复习

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复习

更新时间:2015-10-13 17:19:2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71收藏51

理财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财规划师考试即将到来。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复习,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下文。望对您理财规

  【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财规划师考试即将到来。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复习”,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下文。望对您理财规划师的复习有所帮助!

  编辑推荐:2015年理财投资规划复习汇总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制度知识点)

  如何了解一个税种

  八个构成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

  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谁来纳税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权利主体 的一方 )

  2、征税对象 ——就什么纳税

  征税的客观对象、标的物

  区分 税种 的主要标志,不同的征税对象 构成 不同的税种

  例:所得税:所得额, 增值税:增值额

  ( 权利客体 )

  3、税目 ——税种下的再分类

  具体的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例:消费税的 烟、酒 等等

  计税依据:计算税额的依据、征税对象的 数量化

  4、税率 ——征税的比例、额度

  征多少税、征税价格

  税制的 核心和中心环节 ——征税的深度

  三种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 统一的法定比例 的税率。

  我国大部分税种 均为比例税率

  分为两类

  统一比例税率:一个税种,只设一个比例税率,适用于 所有纳税人

  差别比例税率:一个税种,设 两个或以上 的比例税率。主要有:

  产品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幅度差别 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制度知识点)

  按征税对象的 实物计量单位 直接规定 应缴纳税额 的税率形式。

  不受 价格影响,只与实物单位挂钩,其税负 不会受 价格水平或收入水平的提高 而增加

  目前: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等

  (3)累进税率

  征收比例 随着计税依据数额增加 而逐级提高 的税率

  不同级距、不同税率:根据 计税依据的 数额或相对比例 设置若干级距,分别适用 由低到高的 不同税率

  1)主要特点:

  逐级递增、税负水平 与 负税能力 相适应

  有效调节 纳税人的 收入、财产等

  税收负担 公平

  多用于 所得、财产 课税

  2)两种形式:

  全额累进 税率:全额适用 较高一级的税率。

  优点:计算方法简单,能够 大幅度地调节 收入财产

  缺点:累进急剧

  累进分界点上下 税负悬殊,甚至会出现 增加的税额 超过 增加的收入(计税依据数额)现象。

  不利于鼓励 纳税人 增加 收入财产

  已经很少使用

  超额累进 税率:不同级距的金额、分别适用 不同的税率,

  通常适用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

  优点:累进幅度缓和、税负较为合理

  缺点:计算方法复杂,

  数额越大、级距越多、计算步骤越多。

  边际税率 与 平均税率 不一致,税负透明度较差

  编辑推荐:

  2015年上半年理财规划师成绩查询入口

  2015年理财保险规划复习汇总

  理财规划师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理财规划师频道|交流论坛

  【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财规划师考试即将到来。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复习”,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下文。望对您理财规划师的复习有所帮助!

  编辑推荐:2015年理财投资规划复习汇总

  5、纳税环节 ——产生纳税义务的环节(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制度知识点)

  税法规定的 征税对象 在 从生产到消费过程中 应该缴纳税款的 环节。

  如:流转税在 生产和流通环节,所得税在 分配环节。

  6、纳税期限 ——纳税的时间限定( 纳税义务发生的 时间 )

  按照税法规定 缴纳税款的期限。

  7、纳税地点 ——什么地点纳税

  根据 各个税种 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有利于控制税款源泉 进行规定。

  8、减免税 ——能让人 少缴税的条款

  对某些 纳税人和纳税对象 减税或免征税 的特殊规定。

  (1)免征额:(不征税、永远不征)

  课税对象中 免于征税 的金额。

  课税对象的数额 超过免征额时,仅就其 超过的部分 征税。

  计税依据 小于 课税对象数额,从而有利于 降低税负。

  课税对象的数额 没有达到免征额时,不征税。

  免征额,一般就是 费用扣除额。

  (2)费用扣除

  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中都有此规定

  取得收入 要发生的一些 必要的开支。包括 为了维持 本人及其赡养对象 的生存 所必需的收入。

  我国目前:2000元。

  附加减除费用2 800元:

  境内无住所、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境内有住所、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各国不同做法:

  A、按 费用类别 据实扣除,通常规定有 扣除上限

  B、统一按 标准扣除额,不需要实报实销

  C、允许纳税人 在上述两种方法之间 自由选择

  总之,据实扣除(按类别)、标准扣除额、二者选一

  (3)税收抵免

  用一些费用开支 或者 已缴纳的其他税款 直接冲减 应纳税额

  优惠力度更大

  税收抵免:直接冲减 应纳税额(税额)。优惠力度更大

  费用扣除:抵减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

  编辑推荐:

  2015年上半年理财规划师成绩查询入口

  2015年理财保险规划复习汇总

  理财规划师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理财规划师频道|交流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理财规划师资格查询

理财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理财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理财规划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