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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教材知识点 合同表现形式

更新时间:2015-09-15 16:43:4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2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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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5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1月7、8日,各省报名工作也正在准备当中,相信考友们业已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环球网校招标师频道小编近期会为大家陆续更新招标师各科目的一些考点,今日考点:《合同管理》教材知识点:合同表现形式。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并预祝各位考友在2015年招标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招标师考试频道!

  按照合同表现形式划分

  以合同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口买合同及默示合同。

  1)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文字有形地表现内容的合同。传统的书面合同的形式为合同书和信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书面合同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邮件等已成为高效快速的书面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有以下优点:一是它可以作为双方行为的证据,便于检查、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按约执行,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有凭有据,举证方便;二是可以使合同内容更加详细、周密,当事人在将其意思表示通过文字表达时,往往会更加审慎,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也更加全面、具体。

  2)口矣合同口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当面对话、电话联系等口头语言的方式达成协议而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简便易行,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交易,缺点在于合意内容难以固定,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举证。因此,口头合同一般只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交易。

  3)默示合同默示合同是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以不作为的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达成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双方并未通过口尖或者书面形式延长租赁期限,但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依然接受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断双方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法》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履行困难和争议,《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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