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从“会计从业资格证”入手多措施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从“会计从业资格证”入手多措施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会计局采取措施,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管理力度,严把“三关”和信息公开,防范人员风险,维护财经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一是严把会计人员的“考试入口”关。会计局进一步完善了从业资格考试考点选择程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考点,增加公安、网侦、无线电监测环节、狠抓考场纪律,维护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把住了人员“考试入口”关。
二是严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入关”。通过对会计证调转、补发等环节的严格审查,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
三是严把会计人员的“上岗关”。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中审查会计人员任职资格,对无证上岗的,向人员所在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是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实行网上查询制度。为方便会计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查询会计人员的有关信息,会计局开通了会计人员信息网上查询功能,有关会计人员的学历情况、专业技术资格情况以及继续教育情况均可查询,极大地方便了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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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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