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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委托收款

更新时间:2016-12-27 16:58:2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5收藏9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备考特分享了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委托收款以下是介绍委托收款的内容希望对大家备考会计基础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备考特分享了“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委托收款”以下是介绍委托收款的内容希望对大家备考会计基础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委托收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环球网校提供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品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

  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收款人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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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B.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C.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付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D.付款人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答案】ABD

  【解析】选项C,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2、单位和个人凭( )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A.存单

  B.债券

  C.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D.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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