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热点推荐 >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更新时间:2016-05-13 15:05:3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6收藏46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介绍了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介绍了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放宽提取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知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会计行业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考生亦可登录会计证论坛,与其他学员交流经验,以上是网校整理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供大家参考!

  编辑推荐:

苏州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入口

北京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入口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介绍了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放宽提取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会计行业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考生亦可登录会计证论坛,与其他学员交流经验,以上是网校整理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供大家参考!

  编辑推荐:

苏州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入口

北京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入口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