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热点推荐 > 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

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

更新时间:2016-05-25 15:22:0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2收藏60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介绍了房产税的征税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介绍了房产税的征税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营改增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营改增?  

  房产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

  征税的若干具体规定

  (一)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投资联营房产的征税问题

  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的,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会计行业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考生亦可登录会计证论坛,与其他学员交流经验,以上是网校整理的“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供大家参考!

  编辑推荐: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大家了解会计相关的社会热点特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以下是网校分享的“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介绍了房产税的征税规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营改增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营改增? 

  (三)融资租赁房屋的征税问题

  对于融资租赁房屋,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担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征收。

  (四)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五)异地房产的征税问题

  税法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六)清产核资企业房产税的征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后的新增价值,应按照有关税法规定征收房产税。但是,为照顾部分清产核资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固定资产重估后新增价值已增提折旧的国有企业,应按照重估后的价值征收房产税;对资产重估后未能按新增价值增提折旧的国有企业,可由同级清产核资机构出具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其固定资产重估后新增价值部分免征房产税。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会计行业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考生亦可登录会计证论坛,与其他学员交流经验,以上是网校整理的“房产税的征税规定及应纳税额计算”供大家参考!

  编辑推荐: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