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

更新时间:2017-01-11 09:32:5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2收藏26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以下是介绍税务代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备考会计基础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以下是介绍税务代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备考会计基础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环球网校提供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一、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二、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等。

  【提示】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进行税务代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经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

  编辑推荐: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发票的开具要求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变更税务登记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登记之开业登记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供大家学习!

  单项选择题

  1、关于税务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理关系是建立在代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的

  B.在代理过程中,代理人应实现被代理人的全部意愿

  C.客观公正地开展代理活动是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D.税务代理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

  【答案】B

  【解析】在代理过程中,代理人还应充分体现被代理人的合法意愿,而不是全部意愿,因此选项B 不正确。

  编辑推荐: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发票的开具要求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变更税务登记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登记之开业登记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税务代理”供大家学习!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