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终止办理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的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1-30 11:21:49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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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环球网校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发布安徽宿州市终止办理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的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市、县(区)财政局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
【摘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环球网校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发布“安徽宿州市终止办理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的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市、县(区)财政局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登记等行政服务事项。同时,进驻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与会计从业资格相关的业务自2017年11月24日起取消办理。具体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下:
关于终止办理与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的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1514号)文件精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市、县(区)财政局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登记等行政服务事项。同时,进驻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与会计从业资格相关的业务自2017年11月24日起取消办理。
二、已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三、省级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关闭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登记等功能。继续保留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功能,供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登记使用,待财政部修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下发后再作相应调整。
宿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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