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多种渠道宣传新《会计法》
更新时间:2017-12-14 09:27:07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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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会计证考试已取消,新会计法已公布,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发布安徽宿州市多种渠道宣传新《会计法》新《会计法》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摘要】会计证考试已取消,新会计法已公布,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发布“安徽宿州市多种渠道宣传新《会计法》”新《会计法》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违法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等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宿州市财政局多种渠道宣传新《会计法》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新《会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会计法》,一是通过网站宣传。利用宿州财政局网站、微信平台及时将《会计法》修改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二是走进群众。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制作展板两块,在银河广场与广大市民进行近距离交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70多份。三是走进报社答记者问。接受市《拂晓报》记者专访,详细解答记者对新《会计法》修订背景、内容等多方面的提问,在《拂晓报》专版刊登。四是举办培训班。计划与财政局相关科室一起,共同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让财会人员了解最新的变化。通过宣传,让社会普遍了解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积极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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