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宣传贯彻新《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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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财政局积极宣传贯彻新《会计法》
为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亳州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积极筹备宣传,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扎实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工作。
一、谋划宣传方案。为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引导工作,亳州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及新《会计法》修改内容,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内容及方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不同形式宣传贯彻新《会计法》。
二、注重宣传内容。宣传强调做到“二宣传二引导”,宣传新《会计法》的修改内容,宣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基本规定,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门槛,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证明作为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让社会广泛知晓。
三、认真进行梳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查找亳州市制定的与新《会计法》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并及时做好清理。
四、做好配套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亳州迅速做出反应,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出通知,明确自2017年11月5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市、县(区)财政局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登记等行政服务事项。同时,自2017年11月24日起,取消办理已进驻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与会计从业资格相关的业务。
下一步,亳州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跟进相关配套规定,做好新《会计法》贯彻落实的后续工作。
编辑推荐:
安徽安庆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改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计法》发布(2017年版)
《会计法》修改内容前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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