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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纳税义务人

更新时间:2017-03-12 13:48:4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2收藏31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纳税义务人”以下是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纳税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环球网校提供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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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题

  1、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答案】×

  【解析】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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