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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更新时间:2017-05-17 15:23:1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0收藏6
摘要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

  【摘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鉴于各省延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现实情况,将有效的帮助学员在各地延迟考试的情况下,收获更好的学习效果。环球网校为方便考生提前备考特分享了“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下是介绍税务登记的内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备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环球网校提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即纳税人每到一县(市)都要开具一份《外管证》,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纳税人到《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外管证》,向生产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还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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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在《外管证》有效期满10日内,纳税人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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