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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法律法规》考点:开庭审理

更新时间:2018-03-21 14:49:2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0收藏20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招标师《法律法规》考点:开庭审理,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环球网校招标师考试频道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各省市2018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敬请持续关注!

人民法院审理招标投标争议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如果争议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开庭审理的程序中主要是法庭调查和辩论。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 当事人陈述;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③ 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④宣读鉴定意见;⑤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④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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