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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11月1日起 两个重磅涉税规范开始实施

更新时间:2019-11-02 14:01:3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9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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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会计实训:11月1日起 两个重磅涉税“规范”开始实施”今天(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 0版)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纳税服务规范有三个特点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从减少各类办税证明、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理时间等方面,对现有规范进行了改进,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内税费业务办理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加便利的办税体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便利体验更强。为解决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新版规范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实行“清单式”管理,除依法须核准和备案的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无需报送资料”。

二是事项办理更优。新版规范对办税缴费事项进行了全面优化,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在整合涉税事项方面,将原国税地税90多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对附加税(费)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实现纳税人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短”。

三是配套措施更实。为确保新版规范精准落地,税务部门还根据近期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对规范进行了同步更新,并基于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的目的,以新版纳服规范为蓝本,修订了《纳税人办税指南》,便利纳税人办税。

征管操作规范将带来三大改变

《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是一本供各级税务人员查阅并遵照执行的日常工作操作指引,它涵盖了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和税务机关实施管理的全部税收征管业务事项,对税务人员在执法操作过程中的各个节点进行规范。规范实施后,将带来三方面变化:

一是简事项、简资料、简表单。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大幅放宽不必要的限制,对同质化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精简,对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报送资料和表证单书进行清理,业务事项和报送资料精简近50%,表证单书精简超过20%。

二是强信用、强风控、强监督。明晰征纳权责,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一条链和征纳互动、内外共治税收生态圈。

三是通标准、通信息、通渠道。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视角出发,统一业务标准,简化办税流程,推进业务办理逐渐向便捷化、智能化转变,更好服务纳税人。

当前正值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税务系统将本着“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原则,把抓好两个规范落实落细作为“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缴费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11月1日起 两个重磅涉税规范开始实施,更多会计实务账务处理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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