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三季度销售额25万元且发票未开,如何申报?
更新时间:2020-10-12 14:34:1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方便大家了解分享了“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三季度销售额25万元且发票未开,如何申报?”以下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申报纳税相关问题答疑,希望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学员注意哦!
我是上海一家按季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业务适用3%征收率,第三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25万元,未开具发票,请问在第三季度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第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提供的情况,第三季度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第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您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对应本期免税额0.75万元[(25×3%=0.75)],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 (若您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果您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020年10月金蝶“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10月7日-10月14日,报名进行中,顺利报名的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考试时间,避免您错过考试,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三季度销售额25万元且发票未开,如何申报,想要获取更多财税处理相关资料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编辑推荐
下一篇:会计实训:为什么要缴环境保护税?
最新资讯
- 2022中级财税会计师实操科目考试有多少题量2022-09-07
- 2022年中级财税会计师理论知识点:合同审核要点2022-08-25
- 中级财税会计师实操知识点:固定资产处置的财税处理2022-08-25
- 财税会计师实操:老企业建账要点有哪些2022-08-25
- 财税会计师实操:建账前应该考虑哪些问题2022-07-22
- 财税会计师实操:如何设立备查账2022-07-22
- 财税会计师实操:如何设立明细账2022-07-22
- 财税会计师实操:为什么要设账2022-07-22
- 财税会计师实操:会计建账的基本程序2022-07-21
- 财税会计师实操:会计做账技巧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