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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渝中区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0-12-02 11:28:1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4收藏2
摘要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渝中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了帮助大家对教师招聘公告有更清楚的了解,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重庆渝中区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2021年重庆渝中区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包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其中非重庆籍公费师范生须符合国家跨省就业条件方可报名;

3.2021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详见:2021年重庆渝中区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以上内容是“2021年重庆渝中区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师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有意愿报考省级教师招聘统考的考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报名时间提醒哦。考试范围很广,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复习去理解、掌握、巩固各类与教师招聘考试密切相关的知识,考生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更多考试资料哦!

分享到: 编辑:刘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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