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训: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2-06 23:15:53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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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会计实训频道持续为广大考生提报考须知、复习资料、政策法规、学习教程、经验分享等常用咨询,今日发布《会计实训: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文章内容如下。更多会计实训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
财建〔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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