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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0-05-05 16:19: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05收藏31
摘要 烟台市教育局发布了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了帮助大家对公告有更清楚的了解,环球网校教师招聘频道为大家整理了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5月13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外(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5月12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详见: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以上内容是2020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有意愿报考教师招聘统考的考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报名时间提醒哦。考试范围很广,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复习去理解、掌握、巩固各类与教师招聘考试密切相关的知识,考生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更多考试资料哦!

分享到: 编辑:刘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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