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训:纳税人能拒绝税务检查?
在会计实务中,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在享受着各种优惠的同时,同样也需要缴纳各项税款。但无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其他税种,虽然是企业必须缴纳的,但却不是企业主动想要缴纳的,因此为了节省支出,逃税行为时常发生。为了避免国家收入的流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身为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税务检查职权。
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第15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随着会计证取消,很多公司以初级会计证书为标准,拥有初级会计证书是入门规定,今年报名初级管理会计考试的考生,只要登录环球网校初级管理会计职称频道,只要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各省初级管理会计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确切具体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纳税人能拒绝税务检查?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最新资讯
- 会计实操:一文帮您了解个人养老金2022-05-03
- 会计实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要求2022-03-16
- 会计实操: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03-11
- 会计实操:2022年将实施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2022-02-07
- 会计实操:2022年这11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2022-01-30
- 会计实操:《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有啥新变化2022-01-20
- 会计实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有变化2022-01-18
- 会计实操:三部门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2022-01-07
- 会计实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2-01-06
- 会计实操:两部门发文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2022年3月1日起执行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