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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0-06-04 13:57:1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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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会计实训: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注意事项”本文分享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需要注意的三个事项,希望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学员注意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

今天带你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需要注意的三个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三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暂缓缴纳的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纳税人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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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注意事项,怎么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更多会计实训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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