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训: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解读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的这两部税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税收法定”的进程。
与城建税暂行条例相比,城建税法有哪些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
“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同时,考虑税收分配和使用属于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问题,一般不在税法中规定,因此,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王建凡说。
同时,城建税法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
王建凡说,为避免增加留抵退税企业的负担,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建税法将现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此外,为规范城建税的征管,城建税法明确规定了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为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城建税立法平移了现行税率规定。考虑到城建税属于地方税,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城建税法没有对纳税人所在地作统一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确定。
“确定纳税人所在地是为了确定城建税具体适用税率,与纳税地点不是一个概念,如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所在地在海上,不属于市区、县城或者镇,适用1%税率,但其纳税地点不在海上。”王建凡说。
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王建凡说,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纳税申报更简化了!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
契税法还增加了退税规定。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王建凡说,契税法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遵从,提高征管效率。
王建凡表示,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这一规定体现了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思路,赋予了地方一定税政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20年8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8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避免考生错过,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解读,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最新资讯
- 会计实操:一文帮您了解个人养老金2022-05-03
- 会计实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要求2022-03-16
- 会计实操: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03-11
- 会计实操:2022年将实施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2022-02-07
- 会计实操:2022年这11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2022-01-30
- 会计实操:《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有啥新变化2022-01-20
- 会计实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有变化2022-01-18
- 会计实操:三部门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2022-01-07
- 会计实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2-01-06
- 会计实操:两部门发文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2022年3月1日起执行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