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直播App学习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经验分享 > 会计实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热点问答

会计实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热点问答

更新时间:2021-09-09 12:39:5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收藏1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东
  • 辽宁
  • 黑龙江
  • 吉林
  • 甘肃
  • 青海
  • 河南
  • 江苏
  • 湖北
  • 湖南
  • 江西
  • 浙江
  • 广东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海南
  • 山西
  • 四川
  • 陕西
  • 贵州
  • 安徽
  • 广西
  • 内蒙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 兵团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热点问答”以下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热点问答、政策依据等供大家参考,具体详情如下:

为使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现在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啦!

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问题一: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时点变化?

答:企业可以选择在预缴申报阶段和汇算清缴阶段享受。

1.预缴申报享受:在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2.汇算清缴享受: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问题二:第三季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在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不可以,预缴申报阶段仅限填报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情况,第三季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应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问题三: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哪些行业?

答: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以在预缴申报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问题四: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填报什么表单?

答:企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7行次“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方明细行次,通过下拉列表选择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问题五:在预缴申报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渠道?

答:通过预缴申报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申报渠道可分为三种:1.上海市电子税务局;2.Etax申报系统;3.办税服务厅。

制造业企业特殊政策

问题一:对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新政规定?

答: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问题二:如果同时从事制造业和其他业务,是否可以享受制造业企业新政?

答: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新政。

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9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中,小编建议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9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时间等重要考试讯息,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热点问答!更多会计实训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课程咨询

售后服务

APP立减150

注册APP

购课满减券免费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4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

预约成功
您已经成功预约 考试短信提醒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
添加客服微信号,邀您进群领取学习资料、直播课程等,还能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学习交流。添加时请回复领取

绑定手机号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实名认证机制要求,同时为更加全面的体验产品服务,烦请您绑定手机号.